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公司费用科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公司费用科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组织员工旅游开的发票做账时记入什么科目?
1、建议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年度汇算清缴时,实际发生的***费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应当纳税调整。
3、旅行社开具的***,一般是企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而发生的费用,应该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如果当月人均旅游费与工资总额超过3500元,企业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参与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和女朋友出去旅游费用都是我出?这样好吗?
1、首先看你们的价值观,最好的恋爱状态就是能认同对方的价值观,有很多朋友在恋爱的时候觉得对方很阔绰,婚后就各种抠门,其实双方恋爱以后,一定能从很多小细节看出对方的消费习惯,所以如果你们双方价值观都差不多的话,就不太可能会在这个话题上产生问题了,价值观相差太大相处下来也是很心累的。
2、认识时间长短,如果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在没有很好了解对方之前,不太建议全程都是男士付钱,这样以后万一分手了,在价值观不一样的情况下,又会产生不可避免的***。认识时间较长的情况下,都已经很了解对方了,奔着结婚去的,那两厢情愿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
3、双方经济条件,如果男方条件比女方好,也可以适当的在旅行中选择多支付一些。就像我一个男性朋友,条件比女朋友好,经常买些女方不舍得买的东西送她,我还表扬这男性朋友,说他对女朋友太好啦,结果这男性朋友原话说:我不想让自己的女人羡慕别的女人,因为我心疼她。emmm....这是什么宝藏男孩呀,快给我来一打....
说了那么多,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对错,更没有什么好不好之说,完全是看两个人的意愿,你作为男士如果觉得不应该这样做,要么就是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要么就是你两人价值观不一样,那完全可以直接敞开心扉跟女方说,千万不要藏着掖着的,不然旅行中闹的不愉快,以后更是会产生隔阂,所以这个事情还是需要综合双方情况来看,希望能帮助到你。(以上图片均为网图,侵删)
两个人要有缘分才能走到一起去旅游,即然男女朋友了就不要太介意花谁的钱,经济条件好点的可以主动去开支旅游的日常消费让对方可以对这份感情加分,如果都不想花自己的钱的话何必去旅游呢!明知道旅游就是去消费的我认为做为男生应该主动去消费,女朋友感受到了你的诚意我想她也会主动去消费,男女朋友就要彼此的去信任对方!凡事做人做事都不要太吝啬,只有敞开心扉才能心平气和。
如果你很爱女朋友而且你经济没问题的话全部你出没问题,这样会相当开心,如果一般般的爱,那就让她出一点吧。和女朋友出游还可看清她的人品,个人觉得,如果可以,自己出钱无所谓,一次外游可以知道她适不适合你,超值。钱花掉可以再赚回
员工餐费、旅游费等***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
最近,有网友提问“员工餐费、旅游费等***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大部分人认为员工餐费、旅游费等***都包含了税的,那么是否如此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我们通过网上提供的一个简单案例来分析:某公司发放员工餐费、旅游费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万余元。税务人员在纳税检查时认为,属于与员工受雇相关的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对其处以应扣未扣税款一倍(税法规定可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该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发放的员工餐费、旅游费等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税企双方产生争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而对于本文要探讨的“员工餐费、旅游费等***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税法上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
所以,在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企业发放员工餐费、旅游费等属于职工***范围,但哪些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哪些属于员工个人所得?哪些项目应征或免缴个人所得税?实务中均有争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公司费用科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公司费用科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