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结伴旅游补偿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结伴旅游补偿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成年结伴溺水责任赔偿标准?
1. 根据法律规定,儿童结伴溺水的赔偿责任应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2. 儿童结伴溺水的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责任方的行为和过失程度。
如果是监护人或成年人的疏忽导致儿童溺水,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公共场所或相关机构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在赔偿方面,可以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残疾赔偿等。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4. 此外,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对儿童安全的管理和监护,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以保障儿童的安全。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未成年人结伴游泳溺水身亡,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溺水身亡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未成年人冒险游泳,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也应相应承担一定过失责任,可以减轻其余四人的责任 。
14岁结伴游泳淹死有赔偿吗?
结伴游泳淹死有赔偿吗?
这个要看警方勘探完现场之后下的结论,因为是结伴游泳 ,所以法医肯定要去解剖这个孩子的死因 ,如果是和另一个孩子有关,那要赔偿是理所应当 ,如果是无关的话,那要赔偿就会有一些牵强,法律上也不会承担这种没有理没有据的赔偿 。
和你们游泳的场地应该也有一些关系 ,如果是正规的游泳馆,你们其中有一个孩子溺死,可能会有看管不当的过失,但如果是要去赔偿的话,也不会赔太多。
无车人和有车人结伴旅行费用怎么分摊最公平(无车人不会开车)?
拼车旅行,费用怎么算?给你说说我们的做法!
07.08年的时候在天津经常和一帮驴友外出旅行。当时组织的是个叫疯驴的老哥!我们去过五台山,海陀山,九龙潭,驴驹河赶海,团泊湖,云台山,内蒙赤峰等等地方。
大家实在网上论坛认识,加的QQ。原则是大家AA制。主要包括,车的邮费,过路费,吃饭,住宿(多数露营),门票如果产生自理。每次有专人记账,独立财务。而且,财务和记账人不固定。AA的时候车主不参与。因为车主出车,出人。这是既有风险,还有车辆损耗的。出发前加满油(车主),结束时加满油(公款)。但是有一回一辆小车爆胎,***购了新轮胎也在公款花销中的。
一般都是几辆车一起出去玩。各车AA各车的。想出去玩就不要计较那么多,自己带的食物,酒水给大家分享也挺好的。不喜欢这种模式玩一次就掉了!
后来我也属于掉了的那些人,工作原因回到新疆,多数会动都是户外组织的。有专业的领队,虽然花些钱报名,至少安全系数更高些!
有车人让你坐他的顺风车一起结伴而行,你既然认可这种出行方式。为了不影响你们的友情,在出发之前可以对行程开始后产生的费用做必要的分配,亲兄弟明算账,尽量做到公正合理,无车人不会开车,整个旅途会相对比较轻松,有车人负责开车,责任大,压力大,人也会疲劳一些,可以在费用上适当少付一点,这样可能公平一点点。
无车人跟有车人结伴自驾旅行,无论私人关系如何都应当分摊旅行费用,按同车人数AA制相对公平。无车人应按照“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在出发前主动跟有车人商定费用分摊内容并预付部分费用。旅行途中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管理,旅行后多退少补。结伴自驾旅行分摊的费用通常包括: 食宿费、车辆燃油费、路桥通行费、景点门票等。除此之外,车辆磨损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也应按人头分摊,有车人一般不会列入分摊范围,为避免发生分歧,无车人也应在出发前主动提出这部分费用的分摊问题。祝你们旅行平安、快乐!
我个人觉得,既然没有车,需要搭车与朋友出游,在AA制的基础上,无车人尽量多分担一点费用。如果是长途自驾游,回来后主动问一下车辆保养和磨损的费用,再分担一下。这样,做到尽量公平,让驾车人感觉好一点。免得因为一些小事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朋友之间也不会计较,但主动问一下让人觉得心里舒服点儿,毕竟人家出车出力,为了长远考虑,为了更好的一起玩耍~
两人同行旅游一人突发脑溢血,***同伴索赔26万元,这个要求过分吗?
谢邀。因为我对法律规定涉及不多,所以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去看点这个问题。
简单说下,个人意见吧!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我有点怕怕的,忽然想起自己经常跟朋友出去游玩,还好中间没有发生什么事故,要不我就要成为男主了!我想说现在这个世道是怎么了,为什么被邀请出去的游玩的人还要负上一定的责任。毕竟脑溢血是当事人自己身体出现问题所引发的问题。
从好友张某的角度考虑问题,我觉得出去玩,朋友是应该相互帮助的,一点毋容置疑。索性付点医药费,以表朋友之情,但是***这样判罚会让朋友之间的关系有点尴尬,同时也会误导民众以后出游不敢跟朋友一起了!
2.***的角度考虑问题,***应该是来判罚事情发生后应该怎样合理的处理事情。但是现在这样的判罚会让张某觉得不公正。也会给这个社会的发展带了一定的导向性!
以后我们大家都不要出去了,就算出去玩,最后一个人。这是什么社会,法律不外乎人情,现在的社会人情味就这么淡吗?
不仅过分,而且让人寒心。寒心的不是赔偿的1.3万元钱,而是朋友之间的情谊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张某和王某是好朋友。
张某去汉中看望老丈人,想到朋友王某多次要求张某去汉中时叫上他,便发出邀请想带好友玩几天。
半夜出发,白天上过班的王某只开了40分钟的车。
刚到汉中,王某便因疲劳加之天气寒冷诱发高血压导致脑溢血,最终七级伤残,花费巨额医药费。
王某称他是帮张某接妻子回家,途中过于疲劳诱发疾病,属于帮工途中发生意外,要求对方赔偿26万。张某坚决不同意,双方诉至法庭。
***判定帮工不成立,但让张某承担补偿责任,补偿王某1.3万元,张某及时支付。
补偿责任,说白了就是没有责任,但是出于道义给对方一些钱。张某及时支付完钱,两个朋友也分道扬镳了。不仅如此,这件事带给大众的影响也是非常负面的。
前几日,三个好朋友一起喝酒,一人猝死另外两人没有责任却要各赔偿5.6万元的事情,就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王某这件事情的发生,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离和防范。
有时候,在钱面前,感情薄如纸。发生任何事情都能找到别人的责任找别人要钱,即使没有责任也要补偿性付钱。人和人之间就这样开始互相戒备提防,感情慢慢疏离变淡,不是想这样而是怕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结伴旅游补偿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结伴旅游补偿费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