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伤害费用谁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伤害费用谁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7号出境游暂停如何赔偿?
出境旅游涉及3个方面
1.签证
2.机票
3.地接
(1)签证,只要已经办了就会有损失,落地签,免签除外
(2)机票,如果已经开了要看航空公司是否有免费退票政策,国内很多航空公司都有免费退票费政策,但是外国航空,包机等就肯定有损失哦
(3)地接费用,涉及当地的 用车,用餐,住宿,导游,等等,一般团队都会提前预付定金,订房等等,这一部分是肯定有损失的哦
很多客人会觉得旅行社黑客人的钱,作为旅游行业的一员,真的很无奈,损失我们自己利润不说,请相信,我们是现在客人角度的,一直在无偿的为我们各位亲爱的客人争取损失最小化,我们比客人还急。
我也相信,我们的旅***业在不久后,一定会红红火火,带你去看世界[来看我]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形,严重影响了旅游行程。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可以要求与之签约的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虽然,《旅游法》对不可抗力下包价旅游合同的解除费用分担进行了明确约定,但仍有一个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即旅行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应当如何确定?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旅***程系旅行社已预先安排,即旅***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等服务合同系旅行社预先与履行***人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即服务合同的主体为旅行社。旅行社基于本次疫情解除与前述履行***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尽管旅行社在境外***程中与履行***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不一定能够适用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可能会因此产生违约金,但从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旅行社将前述服务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直接转嫁给旅游者,认定其为“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解除前述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全额费用值得商榷。旅行社及相应履行***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与旅游者确定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而明确应向旅游者退还的费用标准。
跟团游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旅行社是否应该帮助退货退款处理?
感谢邀请!
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节***日会出门旅行。我们在旅行的过程中一般会在旅游景点购买一些物品,那么跟团游在购物点买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
《旅游法》规定,未经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旅游法》第35条 : 旅游者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自由安排活动期间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规定》第19条规定,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提示业务,救助业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旅游者擅自脱团时旅行社的责任。《规定》第22条规定,旅游者在旅***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擅自离开时产生的财产损失和旅行社无关,如果在经过导游或者领领队的同意暂时离开时,产生的财产问题旅行社有责任出面沟通处理)
无论是何种情况,旅行社也应该协助游客和商家沟通,处理好在行程中的问题
客人参加旅行社团队游,行程过程中导游安排游客到购物点购物,那么如果游客购买的商品有***冒伪劣或者价格远超同类产品,那么旅行社有义务帮助客人去购物店退货。
原因几点
第一:旅行社组织的,让游客去购物店购物,那么旅行社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你推荐介绍的店出现了问题,那么你就有业务协助游客退货。
第二:从经济利益角度来看,旅行社跟购物店必然存在购物提成的交易,有的旅行社说它是为了方便游客才推荐的购物店,这说辞难以服众。既然没利益交换,旅行社干嘛费劲推荐这个购物店。
第三:从消费者权益保***来讲,消费者购物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价格虚高,消费者有权退换货。
如今旅游发展成为全域旅游,普通老百姓都有机会体验旅游享受旅游生活。旅行社推荐的几日游变得越来越趋于购物游,这就让游客体验感越来越差,主要问题在于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报出旅游价格远低于成本价,为了弥补损失,这才安排各种购物。
所以也需要消费者自己明白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这个道理。不要想着占便宜,天下没免费午餐。
按规定,跟团购物,在购物店买的如果有质量问题,旅行社必须协助退款,而且在购物店迟迟不退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垫付。
不过客人要证明有质量问题难度不小。
因此,购物店都建议客人理性消费,购买贵重物品尤其要理性。
退款退货的情况不多,因为质量问题换货的情况遇到过,前提是,商品必须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里购买的,才会帮助调换。举个例子:泰国跟团游都会去鳄鱼制品商店,一位游客购物买了一只鳄鱼皮的皮夹,回宾馆后发现皮夹上有抓痕,马上去找了泰国导游,泰国导游经验比较丰富,一眼就看出这是鳄鱼打架留在皮上的抓痕,确实是瑕疵,第二天联系了店家拿了一只好的过来调换,客人表示满意,也没耽误下面的行程
我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如果违反此情形,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也就是说,如果旅游合同里没有这个购物店,但是旅行社擅自安排游客去了,那么不管购买的商品有没有质量问题,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只要游客想退货,旅行社都必须无条件同意而且需要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但现实中这种情形很少,因为旅行社自然不会以身试法。现在的购物店都会写在合同里,不光注明了有几个店,连停留时间都会写得很清楚,在这些购物店里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旅行社虽无需事先垫付货款,出于责任和义务,也应该协助游客和商家沟通,或退或换,而不应该一推了之。
不过,如果游客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来找旅行社,旅行社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伤害费用谁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伤害费用谁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