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国考察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题主的备注解释,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一、员工的出国考察费用中的差旅费部分应该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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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出国期间的旅游费用及宴请外聘专家的费用要计入招待费,做纳税调增;
三、外聘专家的所有费用都要列入招待费,做纳税调增。
因为税务局对于企业旅游这一块儿抓的比较严,员工的差旅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还可以解释得过去,但是外聘专家的费用肯定是通不过的。有的税务局甚而至于会把上述费用归集到个人所得税中,故而想在所得税前扣除是基本无望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希望我的解释能对题主有所帮助,谢谢!
奖励职工去旅游如何做账?
如果这些奖品是公司经营的商品,请作视同销售处理,即按市场销售价格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成本价结转成本,年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一定记得要做纳税调增,分录如下: 借:应付***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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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