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疗养旅游费用个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工疗养旅游费用个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组织职工疗养(去某地旅游)是否缴纳个税?
厦门税务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因此,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和年终双薪有区别么?
年终奖,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年底双薪,是指全年一次奖金中的“年终加薪”。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明确,单位按“双薪制”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即俗称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不再按月薪单独计征个税。
年终奖和年终双薪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一定的区别。
年终奖通常是指在年底或年度结束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公司的盈利情况或其他相关因素,由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一笔额外的奖金。年终奖通常是一次性的,不计入员工的月薪或年薪中,而是作为一种额外的激励和回报。
年终双薪则是指在年底或年度结束时,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一个月的额外薪资。与年终奖不同的是,年终双薪是作为员工正常薪资的一部分,计入员工的月薪或年薪中。通常情况下,年终双薪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盈利情况来确定的。
因此,年终奖和年终双薪在发放方式和计入薪资的方式上存在区别。年终奖是一次性的额外奖金,而年终双薪是作为正常薪资的一部分发放。具体的发放方式和金额可能因公司政策和员工表现而有所不同。
一、年终奖和年终双薪有什么区别?
理论上,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的范畴,但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年底双薪是第13个月的工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13个月的工资。
年终双薪是工资,金额和时间都是固定的。年终双薪的决定因素是员工年底是否在公司上班,也就是说,只要在年底的12月份在公司上班,就应该获得固定收入。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是员工一年工作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具体金额灵活。
二、年底双薪和年终奖一样的吗
法律的主观性:年底双薪是指第13个月工资,是底薪还是全薪,还是奖金,完全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的薪酬***政策的规定来决定。理论上,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的范畴,但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在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条例中,年终奖和年终双薪的计税方式也不同,可见两者是不同的。
年终双薪是固定工资,实际上是工资。其发放金额是确定的(一个月的工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一年的最后一个月用12月的工资发放)也是确定的。没有其他支付方式和原因。年底双薪已经脱离了奖金的性质,成为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与奖金有着本质的区别。奖金是一种奖励,是对员工过度劳动和额外贡献的奖励。
奖金是对员工过度劳动的奖励,年终奖是对员工全年过度劳动的奖励。一般是在员工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目的是考核员工年度工作。年终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不是额外的奖金。年底双薪是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存起来,年底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法律客观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公共***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提高劳动者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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