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朋友一起出去旅游协议?
1,本次出行本着AA制原则,出游活动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2,自驾游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其它者不承担责任,3,如在活动中其它人产生的财产损失,人身安全危害由同行人自行承担,4,此次活动中如遇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自已负责
男上司五一放***组织旅游,可是到约定地点只有我自己,我去还是不去?
套路,典型的套路,通知旅游,完后只有你们两个人。这是想单独和你旅游的。
如果你对这个人有好感,那可以,但是如果没有,果断自己回家吧。
再有一个,个人觉得,工作的时候他是上司,生活中,他可不是上司。凭什么急用公司组织为借口泡你?!这是在***。
再有看你描述的问题,你已经到了却发现只有他一个人。这个时候面临的选择有两个,直接走人不给面子。
另外一个就是为了以后避免尴尬勉强一起旅游。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是否单身,如果是,那就按照自己心里的想法去做。
如果不是单身。劝你还是回家得了。没有必要和公司的人搞的不清不楚的。而这种人,一般都是渣男的典型代表。
如果我是你会给他说清楚自己的想法,委婉的表达拒绝。或者找一个借口离开。毕竟这件事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
万一一起旅游,人再安排个酒店只剩一间房了?怎么办?住还是不住?不住没房了,住肯定会发生什么,别看夜晚也就那么十来个小时,可以发生很多事,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还是尽早说清楚,回家家里蹲比较好。
这是有所图啊,难为了你上司,还设计这么个套路。但你是男还是女呀?
我曾经认识个妹子,大学时***,有一次公司派她去出差,并给订好了酒店,没想到工作完到酒店才发现客户方的男客户居然也是住在同一间房。当时妹子没经验,也没钱,又怕得罪了公司客户,只好同住一间房,并严正的跟客人说明一人一张床,晚上提心吊胆躺在床上一夜没敢睡觉。后来怎么想都觉得这是公司的套路,给她和客户制造这么一个机会,拿自己去贿赂客户,如果她是个眼皮子浅、爱慕虚荣的、不自尊自爱的,说不定就跟客户好上了。当然这也是很惊险的,如果这个客户是个不够理智、***熏心的,她也是很危险的。最正确的做法是,自己开间房,也许会花掉一些钱,但安全第一。
职场潜规则有时也很多套裤,防不胜防,为了职位、为了怕得罪上司、或为了升级加薪等利益,有的人就从了,关键看为人品性。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不愿,最好避之,并表现自己的态度。
农村房屋做旅游,合同约定后期一旦国家有***补贴,承租方和租赁方一人一半合法吗?为什么?
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方)拥有的是物权,适用于《物权法》,承租人依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拥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适用于《合同法》。一旦房屋被征收***,补偿的是房主,跟租户没有关系。
但补偿的范围包括装修装饰,搬家等附加费用。租户可以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与房东协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法,因为这是双方达成的共识,已经写在租赁合同上,还问什么合法不合法?如果说承租方和租赁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后期国家***补偿双方一人一半这一项,那么承租方***时就没有权利分房屋的***补偿。因为租赁房只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不是房屋的所拥有权。可以说这样的租赁合同是承租方把自己套进了合同中,想反悔法律不会支持的。房屋租赁合同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合同是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签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如果一方反悔,那是要负责任的。
既然是合约,就合法。
房屋做旅游,租金好算,装修和管理费用不好算,中途***,房屋租赁双方都有损失,都需要补偿,事先约好补偿享有份额,很合理。
不过把补偿款分给租客,房屋所有人可能会不乐意,如果补偿里没有考虑装修成分,而按合约分补偿款,房屋主人就吃亏了。因此我认为可以约定一同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偿款中适当增加或者明确房屋装修部分款项,而不一定是各分一半。
你好,高兴为你回答,既然你们双方在合同上已约定了,合同是肯定生效的,对方把老房屋做旅游,一定要花资金投入,一定要改造老房屋,而你主要投入的是宅基土地和老房屋,这在企业中叫招商合资,你们双方都投入了资本,而你本人不单投入资本还投入宅基地,本人觉得在征***费方面资金更应该向主人这边倾斜一点,比如***费对方占4份,主方占6份,或对方2份,主方3份更合理一点。当然这要当事双方协商。你提到的问题是前期合同可能没约定双方***费问题,后期突来征收***,双方在***费上一人一半主要是发包主人是否同意,如协商一至那不存在合法不合法问题,只能说合理不合理问题,法律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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