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被遣返赔偿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旅游被遣返赔偿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收费站撤站,对于遣返的员工,如何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工作七年以上的固定临时工会如何赔偿?
为了保证畅通,减少交通收费,减轻出行负担,国家先是取消了部分省内市县级公路的收费站,又取消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随着收费站点的减少,不可避免地部分合同制收费人员就面临着下岗自主择业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收费站点撤销,合同主体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
负责公路收费事宜的主管部门,因收费站点撤销,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尽量为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提供就业机会,而不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愿意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同时,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额50%的额外经济赔偿。
由于收费站点撤销属于“客观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按法规规定,要求与包括工作十年以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在内的所有合同制员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收费站点撤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
2、用人单位优先调整岗位,若变更不成,可解除劳动合同;
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了,路跑得快了,顺畅了,收费员们何去何从。
听说正准备对收费员”转岗不下岗;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确保收费人员转岗不下岗、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设新岗位保证96%多的收费员得到安置,还有的通过退休、正常离职等自然减员,可谓是措施得力啊,真好,真好。
再回想这么多年的下岗职工千千万啊,我家就有三个下过岗的,老妈呆了好几年,才退休;老姐二十多年一直自己在找工作,更多的家庭和我们一样,都是这么过来的。
而看到这么多的收费员下岗后,能够得到培训,安排岗位,重新上岗,多好的事情啊。至于说真准备自谋生路的收费员,肯定不会亏待了啊。
按照一般的标准都是最后一年的平均工资累加,再除以12,再乘上上班年数,再加上公积金等,七年的钱也不会太少吧。
这些人当初进到高速公路收费站是相当不易吧,托人找关系,有的还需要花钱,好容易找个单位,想着稳稳的干上一辈子,不图大富大贵,就想着能够安安稳稳的。
想不到的是科技的进步,让收费站工作从香饽饽变成了难咽的糠菜,眼看着ETC全面推行,收费站的栏杆不再管用了,这是大势。
再想想我们煤矿工人去产能吧,工资少的才得了一万多块。本身又不能下井,领了一段时间的失业金后,再找工作吧。有一些到了大煤矿上班,还算稳定。
有些转到了小煤矿上班,这不又放***了吗。在个体洗煤厂、私营老板那打工的更多了。所以,这些收费员真够***的,能安排个工作,多好的事啊。
就是不知道那些引发关注的美女收费员去向如何了,希望她们的笑脸依旧。
对于单位裁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单位裁员,必须要符合法定情形。合法的情形一般有14项,我们可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里找到规定。符合收费站裁员情形的,一般是第13款规定: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这属于经营方式调整,如果确实用不了那么多人,确实可以裁减人员。但是裁减人员不可以随意减,需要有优先留用人员。
有哪些需要优先留用的人员呢?主要有三类: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三类属于优先留用,但是不属于必须留用。
还有六大类人员属于必须留用,不得因为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单位工作了七年的老员工,顶多属于优先留用人员,并不属于必须留用的人员。
经济补偿怎么算?经济补偿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月工资按照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收入的月均值计算。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中N的经济补偿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需要裁员,一般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劳动者,也可以直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N+1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N的经济补偿。
收费站是国家事业单位
首先不管你干了几年,只要你进了事业单位,就不用但担心赔偿的事,事业单位把法律法规执行的很到位
在事业单位遣返员工,,当然有好的去处,可以转到别的事业单位上班呀!有部分员工,你就等着领赔偿金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被遣返赔偿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被遣返赔偿费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